根据《机场管理局条例》,董事会可以成立委员会,商讨专责范畴的事项,并就此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或在适当情况下就其职权范围内作出决定。董事委员会的职权范围不时作出检讨,以配合机管局不断转变的营运、业务及发展需要。最近一次检讨于2024年9月进行。董事会大部分成员均为独立人士,各董事委员会的详细资料及主要职责于下文载列。
审计委员会及财务委员会负责审阅机场管理局的中期及经审计的周年财务报表;商讨有关内部稽核、外聘核数师审核、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系统的事宜;审核周年财务预算;以及金融投资指引。请按此查阅审计委员会及财务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审计委员会及财务委员会由姚建华先生担任主席,连主席在内现有八名成员。
业务发展委员会负责监督所有机场业务、商务及土地发展计划;以及用作促进或维持香港国际机场国际航空枢纽地位的计划。请按此查阅业务发展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业务发展委员会由王鸣峰博士担任主席,连主席在内现有八名成员。
人力资源及薪酬委员会负责审视机场管理局的职员编制、员工薪酬、聘用政策,以及聘用条款及条件。委员会亦就年度企业目标、衡量表现方法、浮动薪酬及薪酬调整等事宜,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请按此查阅人力资源及薪酬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人力资源及薪酬委员会由陈仲尼先生担任主席,连主席在内现有六名成员。
工程及创新科技委员会负责监督大型工程项目、关键系统及资产改动 / 新增资产项目、科技和创新技术项目,以及运作和维修服务,由其建议阶段以至落成。请按此查阅工程及创新科技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工程及创新科技委员会由卢伟国议员担任主席,连主席在内现有八名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