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現數據

單位 2011/12 2012/13 2013/14 2014/15 2015/16 2016/17
運往堆填區的廢物量(總量) 公噸 17 054 18 196 21 167 21 934 23 422 25 373
運往堆填區的廢物量(強度) 每名旅客的公斤數 0.311 0.318 0.349 0.339 0.336 0.360
單位 2011/12 2012/13 2013/14 2014/15 2015/16 2016/17
香港國際機場的廢物回收率 百分比 11.3 12.2 12.1 12.2 7.5 8.4
可再造物料的收集量 每名旅客的公斤數 0.040 0.044 0.048 0.047 0.027 0.033
單位 2011/12 2012/13 2013/14 2014/15 2015/16 2016/17
紙張及硬紙板 公噸 1 599 1 840 2 474 2 578 1 593 1 801
塑料 公噸 53 78 128 142 176 274
金屬及鋁罐 公噸 48 58 82 97 38 61
木製貨盤及木箱 公噸 52 14 10 5 28 31
玻璃 公噸 11 7 5 2 3 10
單位 2011/12 2012/13 2013/14 2014/15 2015/16 2016/17
廚餘[1]
轉化為堆肥 公噸 73 77 83 87 22 24
轉化為魚糧 公噸 1 061 1 180 1 352 1 150 1 324 2 131
透過「香港國際機場食物回收計劃」收集的剩餘食物[2] 公噸 - - 8.7 17.5 36.0 37.3
  • [1]在機管局設施回收的廚餘會轉化為堆肥及魚糧,而向機場業務夥伴回收的廚餘只會轉化為魚糧。
  • [2]「香港國際機場食物回收計劃」於2013年8月推行。
  • [1]在機管局設施回收的廚餘會轉化為堆肥及魚糧,而向機場業務夥伴回收的廚餘只會轉化為魚糧。
  • [2]「香港國際機場食物回收計劃」於2013年8月推行。
單位 2011/12 2012/13 2013/14 2014/15 2015/16 2016/17
收集的化學廢料[1] 公噸 9 19 21 10 9 23
  • [1]機管局採納香港法例第354章《廢物處置條例》訂明的「化學廢物」分類方法。有關數字包括由註冊化學廢物回收商收集處置的廢潤滑油及含汞廢光管。
  • [1]機管局採納香港法例第354章《廢物處置條例》訂明的「化學廢物」分類方法。有關數字包括由註冊化學廢物回收商收集處置的廢潤滑油及含汞廢光管。
單位 2011/12 2012/13 2013/14 2014/15 2015/16 2016/17
柴油 公升 760 659 822 722 841 982 1 087 730 1 059 614 961 940
汽油 公升 160 492 144 504 122 186 107 837 112 298 120 192
石油氣 公升 23 808 5 019 9 476 15 923 12 627 6 367
燃料耗用總量[1] 千兆焦耳 35 036 36 363 36 892 43 131 42 180 38 762
  • [1]採用摘自2017 Key World Energy Statistics of International Energy Agency(《國際能源署2017年世界能源主要統計數據》)及《BP世界能源統計年鑒(2017年6月)》的相關轉換系數。
  • [1]採用摘自2017 Key World Energy Statistics of International Energy Agency(《國際能源署2017年世界能源主要統計數據》)及《BP世界能源統計年鑒(2017年6月)》的相關轉換系數。
單位 2011/12 2012/13 2013/14 2014/15 2015/16 2016/17
電力 千度 279 784 279 636 268 602 282 565 279 461 308 327
每名旅客的耗電量 每名旅客的耗電度數 5.10 4.89 4.43 4.37 4.00 4.38
單位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範疇一 — 直接排放量 千公噸二氧化碳當量 12.02 13.28 8.32 8.73 9.15 7.60
範疇二 — 間接排放量 千公噸二氧化碳當量 163.96 161.45 169.64 178.43 150.08 165.25
範疇三 — 其他間接排放量[2] 千公噸二氧化碳當量 0.38 0.44 0.60 0.53 0.52 0.43
透過植樹及回收紙張減除的排放量 千公噸二氧化碳當量 0.32 0.34 0.37 0.35 0.45 0.61
  • [1]溫室氣體排放量是按曆年報告。溫室氣體排放清單的計算方法及相關排放系數,是按照機電工程署及環境保護署刊發的《香港建築物(商業、住宅或公共用途)的溫室氣體排放及減除的核算和報告指引2010年版》制訂。機管局採用營運控制方法訂立組織邊界,當中包括機管局擁有控制權的建築物及設施。機管局的溫室氣體排放清單包括七種溫室氣體,分別為二氧化碳(CO₂)、甲烷(CH₄)、氧化亞氮(N₂O)、氫氟碳化物(HFCs)、全氟化碳(PFCs)、六氟化硫(SF₆)及氯二氟甲烷(HCFC-22)。溫室氣體排放清單經香港德國萊茵技術監護顧問股份有限公司驗證。
  • [2]範疇三的排放量包括來自在堆填區棄置廢紙,以及使用電力處理食水及污水所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
  • [1]溫室氣體排放量是按曆年報告。溫室氣體排放清單的計算方法及相關排放系數,是按照機電工程署及環境保護署刊發的《香港建築物(商業、住宅或公共用途)的溫室氣體排放及減除的核算和報告指引2010年版》制訂。機管局採用營運控制方法訂立組織邊界,當中包括機管局擁有控制權的建築物及設施。機管局的溫室氣體排放清單包括七種溫室氣體,分別為二氧化碳(CO₂)、甲烷(CH₄)、氧化亞氮(N₂O)、氫氟碳化物(HFCs)、全氟化碳(PFCs)、六氟化硫(SF₆)及氯二氟甲烷(HCFC-22)。溫室氣體排放清單經香港德國萊茵技術監護顧問股份有限公司驗證。
  • [2]範疇三的排放量包括來自在堆填區棄置廢紙,以及使用電力處理食水及污水所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
單位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溫室氣體淨排放量(按實際量計算) 千公噸二氧化碳當量 176.04 174.83 178.19 187.34 159.30 172.67
溫室氣體淨排放量(按強度計算) 千克二氧化碳當量/工作量單位[1] 1.89 1.81 1.76 1.75 1.42 1.49
  • [1]一個工作量單位指一名旅客或100公斤貨物。
  • [1]一個工作量單位指一名旅客或100公斤貨物。
單位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固定燃燒 千公噸二氧化碳當量 0.23 0.13 0.07 0.10 0.09 0.13
流動燃燒 千公噸二氧化碳當量 2.25 2.44 2.50 2.79 3.08 2.70
逃逸性排放 千公噸二氧化碳當量 9.54 10.71 5.75 5.84 5.98 4.77
單位 2011/12 2012/13 2013/14 2014/15 2015/16 2016/17
按來源分類的用水量
海水* 千立方米 83 050 79 333 78 988 85 788 90 179 91 739
食水 千立方米 424 438 709 656 610 377
循環再造/再用水 千立方米 199 210 154 179 185 204
總廢水排放量[2] 千立方米 225 228 555 477 425 173
  • [1]機管局採用「三方供水」系統,以提高三大水源的用水效益:淡水、海水及經處理廢水,有關詳情請瀏覽我們的網站
  • [2]廢水排放量的計算是食水用水量減去循環再造水的廢水量。機管局按香港法例第358章《水污染管制條例》領有多個污水排放的牌照,並須按牌照規定以下列參數監測水質:流量率(立方米 / 日)、殘餘氯總量、胺、溫度、防污劑、懸浮固體、化學需氧量、油類及油脂、表面活化劑(總量)、生化需氧量、磷總量及甲醛。在2016/17年度,機管局所有污水排放均符合牌照排放限制規定。
  • *經審核內部數據庫後,2015/16年度的數字已重列。
  • [1]機管局採用「三方供水」系統,以提高三大水源的用水效益:淡水、海水及經處理廢水,有關詳情請瀏覽我們的網站
  • [2]廢水排放量的計算是食水用水量減去循環再造水的廢水量。機管局按香港法例第358章《水污染管制條例》領有多個污水排放的牌照,並須按牌照規定以下列參數監測水質:流量率(立方米 / 日)、殘餘氯總量、胺、溫度、防污劑、懸浮固體、化學需氧量、油類及油脂、表面活化劑(總量)、生化需氧量、磷總量及甲醛。在2016/17年度,機管局所有污水排放均符合牌照排放限制規定。
  • *經審核內部數據庫後,2015/16年度的數字已重列。
單位 2011/12 2012/13 2013/14 2014/15 2015/16 2016/17
飛機燃料洩漏個案 宗數 2 15 24 12 25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