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本報告

核實聲明

範圍及目的

香港品質保證局已對香港機場管理局(機管局)2016/17可持續發展報告(報告)的內容進行獨立驗證。此報告是機管局第五份可持續發展報告,涵蓋截至2017年3月31日止的2016/17財政年度。報告描述機管局在報告期內可持續發展方面的表現和管理方針,並以互動方式概列各項可持續發展相關事宜的主要目標與指標。報告記載了與機管局及其持份者相關的重要可持續發展事宜。

核實的目的是根據全球報告倡議組織(GRI)有關確定報告內容和報告質量的原則,為報告進行合理保證。報告參照GRI標準:核心選項及 GRI G4《機場營運行業披露》編製。

核實方法

核實過程是參照:

  • 國際審計與鑑證準則理事會發布的《國際鑒證業務準則(ISAE) 第3000號(修訂版) — 歷史財務資料審計或審閱以外的鑒証》

  • GRI標準及GRI G4《機場營運行業披露》

核實過程包括檢視內部數據收集及管理機制、與負責編製報告的代表面談,並以風險為本選取具代表性的樣本數據及資料加以核實,審閱相關原始數據和支持證據。

獨立性

香港品質保證局沒有參與收集和計算報告內的數據或編撰此報告。香港品質保證局的核實過程是獨立於機管局。除了合約訂明的核實服務,機管局與香港品質保證局並没有其他聯繫。

結論

核實結果確定此報告的編製參照GRI標準:核心選項及 GRI G4《機場營運行業披露》。

此報告就機管局在報告期內可持續發展方面的表現提供有系統,平衡和可靠的匯報。報告內容的建構充分實踐了持份者參與性、與可持續發展的相關性、重要性和完整性等原則。確保報告質量的特質如準確性、合時性、可比較性、清晰度和可靠性亦能在報告中體現。

機管局採用了互動及創新方式表達報告內容,讓持份者對機管局的可持續發展表現有更清晰了解。機管局持續對重要性評估及持份者溝通機制作出優化。總括而言,此報告是一個有效及具透明度的平台讓機管局能夠保持與持份者緊密溝通其可持續發展表現。

香港品質保證局
沈小茵
審核主管
2017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