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圍及目的

香港品質保證局已對香港機場管理局(機管局)2017/18可持續發展報告(報告)的內容進行獨立驗證。此報告是機管局第六份可持續發展報告,涵蓋2017/18的財政年度截至2018年3月31日止。報告闡釋機管局於2017/18年度在可持續發展方面的管理方針及表現,並概述在可持續發展重點範疇的未來計劃及目標。報告包括機管局於香港直接管理及控制的核心業務。

核實的目的是根據全球報告倡議組織(GRI)有關確定報告內容和報告質量的原則,為報告進行合理保證。報告依據GRI標準的核心選項及 GRI G4《機場營運行業披露》編製。

核實方法

核實過程是參照:

  • 國際審計與鑑證準則理事會發布的《國際鑒證業務準則(ISAE) 第3000號( 修訂版) — 歷史財務資料審計或審閱以外的鑒証》
  • GRI標準及GRI G4《機場營運行業披露》

核實過程包括檢視內部數據收集及管理機制、與負責編製報告的代表面談,並以風險為本選取具代表性的樣本數據及資料加以核實,審閱相關原始數據和支持證據。

獨立性

香港品質保證局沒有參與收集和計算報告內的數據或編撰此報告。香港品質保證局的核實過程是獨立於機管局。除了合約訂明的核實服務,機管局與香港品質保證局並没有其他聯繫。

結論

核實結果確定報告是依據GRI標準:核心選項及 GRI G4《機場營運行業披露》編製。

此報告就機管局在報告期內對於有關可持續發展方面的表現提供有系統、平衡和可靠的匯報。GRI的報告原則包括持份者參與性、與可持續發展的相關性、重要性和完整性亦已充分地實踐。除此之外,準確性、合時性、可比較性、清晰度和可靠性等要素亦能在報告中清楚體現。

機管局不斷改善其與持份者溝通和重要性評估的機制。利用有效的機制收集和分析資料編製報告能讓機管局保持與持份者坦誠地和積極地溝通。

香港品質保證局

 

沈小茵
審核主管

2018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