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一九九六年七月二十六日)--機場管理局董事會同意批出香港新機場兩份主要建造工程合約,一份為機場附屬建築物合約,另一份為飛行區消防局及控制中心合約。
機場附屬建築物合約總值六千一百萬港元(七百八十二萬美元),由Wah Seng General Contractors Ltd 投得。飛行區消防局及控制中心合約總值一億六千七百萬港元(二千一百四十六萬美元),由Paul Y Downer JV 投得。
Wah Seng General Contractors Ltd 負責建造及維修機場附屬建築物,而Paul Y Downer JV 則負責建造及維修飛行區消防局與機場運作中心。
機場附屬建築物合約內容包括設於三個地點的充電裝置和廢料處理裝置(屬客運大樓液體廢物處理系統一部分)。飛行區消防局及控制中心合約則涵括分佈於機場島上五個地點的救援及消防設施、飛行區運作中心、消防訓練場、廢物壓實裝置、土木工程工場等。
兩份合約均包括屋宇設備及屋頂的詳細設計。這兩份合約批出後,機場管理局迄今共批出了四十五份大型建造工程合約,合約總值逾三百三十五億港元(四十二億九千萬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