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管理局

人力資源及薪酬委員會職權範圍

  1. 就職員編制、員工薪酬,以及聘用政策及策略,向董事會提出建議,建議內容包括薪酬架構、聘用條款及條件,以及浮動薪酬制度。
  2. 就委任執行總監事宜,向董事會提出建議。
  3. 就每年薪酬調整事宜,向董事會提出建議。
  4. 就每個財政年度的企業目標及服務表現目標,向董事會提出建議,以及在根據企業目標及服務表現目標評核實際表現後,向董事會建議應支付的浮動薪酬金額。
  5. 就行政總裁及執行總監薪酬事宜,向董事會提出建議。
  6. 監督高級管理人員的接任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