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港常客通道
證件續期
訪港常客證持有人如在過去兩年期內,經由香港國際機場的訪港常客通道或旅客自助出入境檢查系統(又稱「e-道」)入境六次或以上,即可申請證件續期。
合資格的持證人會在證件到期前一個月接獲電郵通知,在確認郵遞地址後,新證約於三個星期內發出,其間持證人的訪港常客證會獲延期一個月。
持證人如沒有接獲電郵通知,可填妥續證申請表,然後連同以下文件的副本寄交機場管理局:
- 護照上印有申請者姓名及護照編號的一頁;以及
- 附有入境印章的護照內頁,或在e-道發出的入境標籤,用以證明過去24個月內曾六次經香港國際機場訪港。
請將申請表及所有有關文件以電郵或郵寄方法遞交:
| 電郵地址︰ | FVC@hkairport.com |
| 郵寄地址: | 香港大嶼山 |
| 香港國際機場翔天路1號 | |
| 機場行政大樓 | |
| 機場管理局 | |
| 「香港國際機場訪港常客通道」負責人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