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委員會
職權範圍
| 1. | 就職員編制、員工薪酬,以及聘用政策及策略,向董事會提出建議,建議內容包括薪酬架構、聘用條款及條件,以及浮動薪酬制度。 |
| 2. | 就委任執行總監事宜,向董事會提出建議。 |
| 3. | 就每年薪酬調整事宜,向董事會提出建議。 |
| 4. | 就每個財政年度的企業目標及服務表現目標,向董事會提出建議;並在董事會根據企業目標及服務表現目標評核實際表現後,按照董事會所作評價,向董事會建議應支付的浮動薪酬金額。 |
| 5. | 就行政總裁及執行總監薪酬事宜,向董事會提出建議。 |
| 1. | 就職員編制、員工薪酬,以及聘用政策及策略,向董事會提出建議,建議內容包括薪酬架構、聘用條款及條件,以及浮動薪酬制度。 |
| 2. | 就委任執行總監事宜,向董事會提出建議。 |
| 3. | 就每年薪酬調整事宜,向董事會提出建議。 |
| 4. | 就每個財政年度的企業目標及服務表現目標,向董事會提出建議;並在董事會根據企業目標及服務表現目標評核實際表現後,按照董事會所作評價,向董事會建議應支付的浮動薪酬金額。 |
| 5. | 就行政總裁及執行總監薪酬事宜,向董事會提出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