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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工程委員會職權範圍

職能

1. 審視及審批有關實施基本工程的政策及程序、工程範圍、工程監控預算、採購策略,以及工程合約的評估準則。
2. 就基本工程的年度預算及五年計劃,向董事會提出建議。
3. 如工程合約承擔額超出行政總裁的獲授權限,審視及審批有關合約的批授,或按需要向董事會提出建議。
4. 如合約變動超出核准的工程監控預算,審視及審批有關變動,或按需要向董事會提出建議。
5. 監察大型基本工程項目的進展。